| 按《日学讲义》曾录有一则声明:“此讲义虽辑于吾长儿翥鹍之手,然经吾苦心鉴定,亦可称为完本。诸君读之而不能入门者,吾不信也。馆长洪应奎启。”
[38] 李丰成先生提供了这些资料的复印件。
[39] 长房的《择日讲义》有关作灶的说法,与《克择讲义》相同。
[40] 文见民国27年长房继成堂通书。三房版本亦录,文字略有异,系鲁鱼之误。
[41] 梁章钜:《退庵随笔》卷十,载《笔记小说大观》,上海进步书局民国36年印行。
[42] 民国29年2月22日福建省颁布了《福建省各县及特种区禁革民间陋习办法》,以“停柩不殡或不葬者”为民间陋习之一。规定:“凡人死棺殓后,最迟不得过三十六小时出殡。百日内应即下葬,久停未葬之柩,限二个月内清葬,违者依照左列规定分别办理:甲:有主柩(有家属或关系人员)应予强制执行。乙、无主之柩(无家属或关系人员)由当地政府会同慈善机关团体,负责送至公墓或义冢掩埋。其有姓名籍贯可考者,并代木沐 标识。”
[43] 竖造活动同样要考虑“年利”问题。如《洪氏锦囊》(泉州民间翻印本)曰:“欲用何煞利及太岁年,新基起厝则可,若修理则凶,原基起盖亦凶。若新基者动土平基、起基定磉、竖柱,用寄梁法,勿祝彩悬八卦,暂用油纸包梁,待大利年即开梁祝彩等事;而安门亦勿推正门枋,暂用大小扇,勿推正,勿订门鑧,勿贴红联,待大利年即推正等事。又水涵亦可连工开导,使水源有消纳之处,惟涵中之五谷安待大利年,即择吉日安之。又入宅用移居寄往从偏门肃静而入,勿入纸爆为妙。”
[44] 同治《重纂福建通志》卷五十六《风俗.漳州府》。
[45] 吴曾祺:《晋江黄氏古檗山庄记》,载《古檗山庄题咏集》,民国21年拓本,厦门大学图书馆藏。
[46] 民国《闽清县志》卷五《礼俗志》。
[47] 民国《大田县志》卷五《礼俗》。
[48] 民国《金门县志》卷十三《礼俗》。
[49] 此文录于各版本的洪氏通书。
[50] 转引自黄一农:《通书——中国传统天文与社会的交融》,同上引,第171-172页。
[51] 转引自黄一农:《通书——中国传统天文与社会的交融》,同上引,第174页。
[52] 据董先生告知,闽东福安、福鼎以及浙南一带,民间在造生坟时一直有使用这两种压圹符的传统。他收入的是魏明远《增补象吉备要通书大全》所录的压圹符图。今闽东人做生坟时,常以董氏通书“压圹符”作为参照。老百姓将压圹符绘在当地建房用的砖头上(长20厘米,宽15厘米)。旧时用毛笔蘸朱砂绘制,现在则用毛笔蘸红色水彩颜料绘制。绘制的基本要求是一心不乱、一气呵成。营造生坟时,须预先在墓中安放压圹符,以祈求长寿吉祥。安放压圹符时更要选择吉日,避开山位神煞。山位是相对于星位而言的,顺十二宫(星宿)为吉,逆十二宫为凶。压圹符须安放在墓穴最里面,然后封闭墓门。举行安放压圹符和封墓门仪式时,寿星(新墓的未来主人)不能参加,否则会带来横祸,甚至突然去世。封墓前,要在墓穴中先放一瓶清水,几年后,再打开墓门,检查瓶中的清水是否变浊,瓶子是否倒下等。原来的形状若改变了,就说明此地风水不好,不能埋葬尸体或骸骨。关于压圹符的用法,根据董先生写给林国平教授的信文,另笔者曾挂电话给董先生,询问相关事宜。
[53] 王育成:《中国古代道教奇异符铭考论》,《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》1997年第2期,第49页。
[54] 《增补象吉备要通书大全》,上海校径山房文瑞楼印行本。
[55]《刘氏家藏阐微通书》之序(刘尔昌、尔蕃题),柯炳荣择日老馆藏板,福建民间流传版本。北京图书馆藏刻本题名《新刻订正原板刘氏家藏二十四山造葬全书》,扉页题“麻沙刘春沂先生著”,内页又题“东官刘春沂、佐沂著”、“东莞刘春沂”,据此分析,刘春沂亦可能是东莞人氏,其后裔客居麻沙。
[56]《催福通书》之序,福建长汀民间流传版本。
[57] 郭柏苍辑:《竹间十日语》卷五,福州:海风出版社2001年7月版,第96页。
[58] 刘沛林:《风水:中国人的环境观》,上海:三联书店1995年12月版,第100页。
[59] 东谷山人曹庆玉编纂:《阴阳日表合吉通书》1994年度,董珍辉先生提供,特此致谢。
[60] 民国4年修《须江郞峰祝氏族谱》卷十二,《文集》,福建师大图书馆藏刻本。
[61] 罗志文推算:《宗睦堂罗家推算通书》1998年版,第1页。历年的宗睦堂罗家通书,在闽西南漳州、闽西龙岩等地的市面上都有流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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